晉城商用物業(yè)電動車充電樁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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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優(yōu)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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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電動車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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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商用物業(yè)電動車充電樁設備
據(jù)統(tǒng)計,城市火災有一半以上事故都是由電動車充電不標準造成的,隨著對電動車充電站*要求的日益增加,電動車充電站安裝已經不僅是拉根線安裝上就行了,還要達到安裝標準,電站安裝標準包括選址原則、供電系統(tǒng)、充電系統(tǒng)、監(jiān)控系統(tǒng)、電能計量、行車道、停車位、*要求、標志和標識等。 (一)電動車充電站/選址原則:1、從城市規(guī)劃角度,充分考慮城市布局規(guī)劃的要求。 2、從電力網(wǎng)站規(guī)劃的角度來看,作為中低壓配電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電動車充電站的選址應與配電系統(tǒng)的現(xiàn)狀等相融合,應盡可能接近負荷中心并滿足負荷平衡、電能質量和供電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從電動車用戶的角度來看,充電站站址應選擇在充電需求比較集中和方便的場所。3、充電站不宜設在有多塵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當無法遠離時,不應設在污染源盛行風向的下風側。 4、充電站不應設在地勢低電控智能插座洼和可能電動車充電站積水的場所。 5、充電站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或電動車充電站高溫的場 (二)電動車充電站*要求: 1、 要求: 充電設施、設備周邊宜電動車充電站設置車輛限位器、電控智能插座(圍欄)或防智能充電柜;充電樁與充電車車尾應保持足夠的距離,該距離不宜小于1m。 2、 防火要求: 2.1充電站建(構) 筑物構件的燃燒性電動車充電站能、 耐火極電控智能插座限、 站內的建(構) 筑物與站外的民智能充電柜用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中丙類廠房的規(guī)定。 2.2充電站宜設置總電源急停電動車充電站按鈕,并張貼智能充電柜急停按鈕標識。 3、防水要求: 3.1充電站的排水系統(tǒng)應保持通暢。 3.2站區(qū)雨水可通過截水溝或雨水口智能充電柜收集電動車充電站后排入市政電控智能插座雨水系統(tǒng);當雨水由明溝排電控智能插座到站外時,在排出圍墻前,應設置水封裝置;當不具備集中排水條件時,站內地智能充電柜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應確保充電樁不會出現(xiàn)被水淹沒的危險。 3.3充電樁應電控智能插座安裝在距電動車充電站地面至少200 mm以上的基礎上。 (三)電動車充電站標志和智能充電柜標識要求: 充電站應在醒目電控智能插座地方明確提供以電動車充電站下標志與標識信息:功能區(qū)標識、設備標識、*智能充電柜導向標志、充電位置引導標志、*警告標識、消防*標志等。 (四)電動車充電站輔助照明要求: 1、人員疏散用的應急照明電控智能插座的水平照度電動車充電站不應低于0.5 lx,繼續(xù)工作應急照智能充電柜明不應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2、充電區(qū)輔助照明的水平電動車充電站照度不應低于40 lx。 (五)電動車充電站安裝步驟: 1、選擇安裝于車棚及停車場方便電動車充電的墻,柱子上,根據(jù)電控智能插座箱體智能充電柜背面四電動車充電站個孔的孔距在墻上打孔,分別用四個8mm膨脹螺絲進行固定。 2、根據(jù)一般電動車充電器電纜的電控智能插座長度,設備的安裝電動車充電站高度為設備底部的距離地面的1.4m之間,輸出智能充電柜端口(插座)離地面高度為1-1.2m之間,兩個輸出端口(插座)之間的距離為60-70cm之間。 隨著電動車充電樁的普及,安裝也越來越規(guī)范,安裝合理的安裝充電樁是必要的,為了公共的*考慮,建議使用ZF極力支持的“優(yōu)智”充電設施,保障您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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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悉,太原市*堅持以“*倡導推動,企業(yè)自主參與,市場主導運作”為原則,大力推進智慧用電*建設行動,重點在住宅小區(qū)、出租屋推廣建設智能充電樁系統(tǒng),新建住宅小區(qū)同步設計、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智能充電場所。 預計到2020年1月底前,太原市有物業(yè)管理的住宅小區(qū)*、居住100人以上的群租房*、30人以上出租屋30%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智能充電點; 2020年6月底前,有條件的50人以上出租屋*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智能充電點; 2020年年底前,有條件的10人以上出租屋50%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智能充電點,在全市進一步形成*用電、智慧用電的良好氛圍,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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